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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读十二届市委第二轮巡视整改公开工作(二)

    发布时间:2024-04-10 09:12:44 来源:天津日报

    群众问“巡”

    巡视集中整改结束后涉及哪些工作?

    ——解读十二届市委第二轮巡视整改公开工作(二)

    人物介绍

    小闻

    某高校青年教师,比较关注时事热点新闻和学校工作。

    小巡

    市委巡视办干部,负责巡视整改有关工作。

    小闻:这些单位集中整改结束后,相关工作是不是就告一段落了,还需要再做什么吗?

    小巡:集中整改取得的是阶段性成果,按照相关规定,集中整改期结束至巡视反馈后1年内都属于深度整改期,被巡视党组织将把整改的重点放在“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和进一步加强本单位党的领导上,通过持续深化改革、健全完善制度机制,破解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性深层次问题,不断深化标本兼治的整改效果。

    此外,被巡视党组织还要建立巡视整改长效机制,巩固拓展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要持续用力、深改实改,直至问题全部解决。

    小闻:我看各单位需要整改的内容还真不少,整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问题是都真正解决了吗?有没有相应监督措施?

    小巡:巡视整改工作非一朝一夕之事,既是“良心活”,也是“长久功”。为了及时发现被巡视党组织整改中可能存在的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等问题,推动巡视反馈的问题得到彻底解决,按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由多个部门以多种形式对被巡视党组织整改情况开展监督:

    市纪委监委将巡视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综合运用听取汇报、召开推进会议、专题会商、调研督导、现场检查、开展整改评估、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全面监督被巡视党组织落实巡视整改任务。

    市委组织部结合职责监督被巡视党组织落实整改任务,综合运用听取汇报、干部考察、任职谈话、调研督导、约谈函询等方式,督促落实好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问题的整改。

    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将被巡视党组织整改情况纳入下次常规巡视监督内容,还会根据工作需要对已完成整改或正在整改中的单位开展机动巡视、巡视“回头看”,市委巡视办根据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组织开展巡视整改督促检查。

    待巡视反馈1年后,也就是集中整改期和深度整改期结束后,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视组和市级有关主管监管部门等将共同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估检查,对整改成效作出评价,督促被巡视党组织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持续发力,推动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开展。

    小闻:对于没有落实巡视整改要求或整改不力的单位或个人,会不会有什么说法?

    小巡:巡视整改是严肃的政治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巡视整改是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按照党中央有关要求,对组织领导巡视整改不力,落实巡视整改要求不到位、走过场,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及其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及时约谈提醒被巡视党组织相关负责同志。对于整改不到位的突出问题,我们将推动有关机关、部门对相关党组织和责任人严肃问责。

    近年来,我市针对落实巡视整改不力等问题曾问责了个别干部,形成了有力震慑,体现了市委加强巡视整改的坚决态度。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严的基调、严的举措、严的氛围,推动建立健全巡视整改问责机制,持续释放严的信号,促进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