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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坻区委巡察组向6个处级单位党组织和77个村级党组织集中反馈巡察情况

    发布时间:2024-10-21 17:30:47 来源:宝坻区纪委监委

    按照市委巡视办统一部署和区委安排,2024年6月下旬启动六届区委第八轮巡察,派出5个巡察组,对区人民法院党组和区司法局党委进行作风建设专项巡察,对黄庄镇、大钟庄镇、八门城镇、新安镇及所属黄庄村、大沽村、菱角沽村、大赵庄村进行常规巡察,对李宦庄等73个村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巡察,区委书记专题会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
    近日,5个区委巡察组陆续完成了六届区委第八轮巡察情况反馈。反馈会上,分管或联系区领导出席反馈会并围绕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提出明确要求,各巡察组组长向被巡察单位进行了反馈,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有关人员列席。现将巡察反馈的主要问题公布如下:
    1.黄庄镇及所属19个村存在的主要问题
    (1)黄庄镇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乏力,统筹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宜居宜业乡村环境不够有力,履行核心职能职责有差距,维护群众诉求和切身利益不够主动,推动政策福利转化为民生福祉成色不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意识不强,落实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不到位,开创镇域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有差距。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全面,“一把手”履职尽责有欠缺,管党治党责任链条拧得不紧,履行监督责任有弱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把控不严,资金资产动态跟踪、闭环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纠治“四风”问题不力等问题依然存在。三是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深入,领导班子建设有短板,执行选人用人和考核制度标准不高,党建工作责任制抓而不实,党建引领作用不够彰显。四是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扛得不牢,组织推动不够坚决有力,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效不明显。
    (2)黄庄镇黄庄村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不主动,贯彻落实我市十四五规划关于建设“三美四乡”不够用心,产业振兴赋能乡村全面发展用力不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缺乏韧劲,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宣传活动走过场,群众认可度和满意度不高。二是维护村集体和群众利益不够积极主动,“一把手”履职尽责存在短板,“三资”管理不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不充分,对小微权力运行监督失位缺位。三是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深入,党员教育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执行村级民主决策机制不规范,增强基层治理实效不够显著。四是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有欠缺,落实政治整改要求不深入,推动解决民主决策问题效果不佳。
    (3)黄庄镇所属18个村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农村“三资”管理不严格,执行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变形走样,资源保护利用不到位,土地资源日常监管流于形式,资产管理处置较为松散,维护村集体利益不够有力有效。二是推动农业农村事业发展不扎实,执行惠农利民政策有欠缺,落实文化惠农、体育惠民政策打折扣,推进产业振兴、生态振兴有短板,回应群众诉求、调解矛盾纠纷不够积极主动。三是推进作风建设常态长效欠佳,工作作风不严不实,执行民主决策程序不严格,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扎实,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走心,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不够有力,保障群众权益不充分。
    2.大钟庄镇及所属21个村存在的主要问题
    (1)大钟庄镇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不实,领悟新发展理念不深刻,农业产业链短板突出,镇域经济发展势头不足,推动文化传承发展效果不佳,对资产资源闲置缺乏主动谋划、缺少实招实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对重点领域风险隐患管控不严。二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缺乏韧劲,“一把手”履责有欠缺,主体责任扛得不牢,镇纪委主动监督、靠前监督意识欠缺,警示教育针对性不强,提示提醒不经常,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不够深入。三是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偏差,党组织政治功能发挥不充分,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不够有力,党员教育管理有弱项,执行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作用发挥不明显。四是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扛得不牢,整改措施不实、成效不显,履行整改日常监督责任有欠缺,日常监督机制不完善,巡察整改长效机制不健全,落实举一反三和常态化整改要求有差距。
    (2)大钟庄镇大沽村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贯彻落实新时代“三农”工作部署要求不坚决,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落地有差距,落实惠农利民政策存在短板,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树得不牢,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心用情不够,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意识不强。二是抓党风廉政建设松散懈怠,“一把手”履职担当意识有欠缺,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弱化,村“两委”依法依规用权尽责意识不强,执行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不严格。三是政治功能发挥不充分,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规范,开展组织生活流于形式,党员教育管理存在短板,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机制运转不畅,服务群众不主动不经常。
    (3)大钟庄镇所属20个村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落实农村“三资”及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村集体资金管理使用失察失管,白条下账等现象依然存在,村集体资源保护利用失位缺位,开展问题合同治理变形走样,落实村集体资产经营权流转制度不严格,村集体资产处置监管不实不细,工程建设领域存在廉政风险。二是贯彻党的富农强农政策不深入,执行惠农利民政策打折扣,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落地用力不足,推动农业发展、助力农民增收欠佳,履行服务群众职责不够尽心用力。三是推进作风建设常态长效乏力,村“两委”履职尽责有弱项,抓自身作风建设不紧不实,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弱化,履行民主议事决策机制不规范,推动乡村治理标准不高,精神文明建设抓而不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意识不强,赋能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实际成效不明显。
    3.八门城镇及所属18个村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八门城镇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要要求不够深入,以产业振兴之举促农业农村现代化效果不够彰显,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发力不够,“市级全域旅游示范镇”的名片底色不亮,推进重点工作韧劲不足,把握时效度、用势造势统筹谋划推进不深不细,为全区发展大局出力“添秤”不够,“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树得不够牢,回应群众关切不够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措施不到位。二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扎实,主体责任扛得不牢,履行“一岗双责”有弱项,深化“以案四说”教育成效欠佳,纪检监察监督职能发挥不够充分,纠治“四风”问题韧劲不足,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有漏洞。三是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深入,领导班子建设有短板,“关键少数”示范表率作用弱化,谋划干部队伍建设用力不足,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四是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扛得不牢,抓巡察整改不深不细,难点问题整改成效不够明显,推进整改长效化不佳。
    (2)八门城镇菱角沽村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贯彻党中央、市委和区委惠农利民政策不扎实,立足自身优势谋划村庄发展紧迫感不足,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有短板,履行为民服务职责有欠缺,落实民生实事项目不力,关心关爱残疾群体不够。二是维护村集体和群众合法利益不够有力,“一把手”民主决策意识不强,违规决策问题时有发生,村干部工作作风不严实,小微权力运用不规范,执行农村“三资”管理制度不严格,保障村集体“家底子”不力。三是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有短板,党员教育管理有欠缺,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不充分。
    (3)八门城镇所属17个村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持续规范“三资”管理用力不足,对资金运转关键环节把控不力,资源开发利用缺乏约束,资产管理不规范,保障村集体经济发展基础不力。二是为民服务意识树得不牢,执行粮食“直补”政策不到位,落实扶贫助困政策有偏差,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不够有力,开展民生实事敷衍应付,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够及时主动。三是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乏力,小微权力运行失范,工作作风散漫,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执行民主决策机制打折扣,基层治理效能不高。
    4.新安镇及所属19个村存在的主要问题
    (1)新安镇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紧迫感不强,践行“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上善作善成”重要要求招法不多、思路不宽,助力企业转型升级和引育新能源企业行动迟缓,打造宜居宜业乡村韧劲不足,维护社会稳定招法不多,落实“禁种铲毒”工作部署打折扣,推动全镇高质量发展有差距。二是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标准不高,“一把手”抓班子带队伍不够严格,主体责任扛得不牢,落实“一岗双责”有弱项,开展警示教育不深入,纪检监察监督不深不细,推进群腐专项治理力度欠缺。三是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标准不高,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存在短板,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打折扣,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严格,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用力不足,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不明显。四是落实政治整改标准要求有差距,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坚决,落实监督责任有短板,推进常态长效效果不佳。
    (2)新安镇大赵庄村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不深入,落实惠农利民政策打折扣,践行为民服务理念有差距,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走形式,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二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意识不强,“一把手”履行责任不到位,村干部遵规守纪意识不强,落实“三资”管理制度不严格。三是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有短板,履行民主决策机制不到位,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规范,组织学习研讨流于形式,谋划党员队伍发展有欠缺。四是推进巡察整改不够扎实,履行整改责任不到位,举一反三有欠缺,整改落实韧劲不足,整改落实效果欠佳。
    (3)新安镇所属18个村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执行村级“三资”管理制度变形走样,落实资金管理使用制度不严格,资金支出审核把关缺位,集体资源利用失察失管,集体资产处置较为随意,经营性收益资金催缴不力,村集体“钱袋子”守护不力。二是履行为民服务职责标准不高,贯彻落实惠农利民政策有落差,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实招法不多,统筹谋划产业振兴能力不强,落实民生实事有偏差,增进民生福祉效果不佳。三是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不突出,工作作风不够扎实,执行民主决策程序不规范,联系服务群众不够用心用情,赋能基层治理有欠缺。
    5.区人民法院党组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学风建设抓而不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到位,服务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使命感不强,运用司法建议扩展审判效果、激发治理效能标准不高,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责任制打折扣,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欠缺,以司法之盾保障“四个之区”建设不够有力。二是锤炼思想作风力度不够,转变审判思维、规范审判行为不彻底,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不扎实,推进“终本清仓”专项行动迟缓,树立司法为民理念不牢固,“如我在诉”情怀不深厚,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存在薄弱环节,以司法之剑守护民生福祉成色不足。三是持续改进领导作风标准不高,执行民主集中制不规范,对“三重一大”事项把关不严,加强党对审判工作全面领导存在短板弱项,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不明显。四是加强工作作风建设缺乏深度,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工作制度不严格,推动“案结事了”效果不佳,案件保管款管理不规范,监督指导审判工作效能不高,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不扎实。五是涵养清廉作风强度不够,权力运行监督约束机制不健全,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对合同管理、工程项目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把控不力。六是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扛得不牢,把握整改标准和路径不精准,压力传导递减,举一反三抓整改的自觉性不高,存在边改边犯现象,推进常态长效打折扣。
    6.区司法局党委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不够坚决有力,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刻,执行安置帮教制度规定打折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韧劲不足,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不高。二是思想作风建设抓而不实,推动主题教育成效转化不优,执行行政复议“立审分离”制度不严格,对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不规范,践行社会主义公平正义价值追求不到位,司法公正公共服务有短板,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不深不实。三是改进领导作风建设不扎实,执行集体议事决策制度不严格,推动党建与业务互融互促有欠缺,谋划专业化队伍建设有弱项。四是工作作风不扎实,发挥化解行政争议作用不充分,对律师行业违规行为处置不及时,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用力不足,社区矫正工作水平不高,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效能不充分。五是清廉作风建设成色不足,调解案件补贴资金发放不规范,资金支出失察失管,防范和化解廉政风险有差距。六是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扛得不稳,狠抓巡察整改的态度不够坚决,缺乏“一竿子插到底”的精神,持续巩固拓展整改成效欠佳。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一致表态,巡察组反馈意见客观精准,坚决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把巡察整改作为强化管党治党、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过程,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积蓄新势能、注入新活力,在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和我区“十项工程”积极作为,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宝坻篇章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