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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坻区纪委监委推荐天津市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公示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20 19:12:00 来源:宝坻区纪委监委

    按照市纪委机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评选表彰天津市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要求,经逐级推荐和集体研究,拟在宝坻区纪检监察系统推荐2个先进集体和6名先进工作者,现公告如下:
    拟推荐先进集体:
    宝坻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法规室)
    宝坻区纪委监委第三审查调查室
    拟推荐先进工作者:
    刘 超 宝坻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副主任
    王景贤 宝坻区纪委监委第一审查调查室副主任
    张建伟 宝坻区第二街镇纪检监察工作室三级主任科员
    石瑞轩 宝坻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副科级)
    王东风 宝坻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组长
    贾子健 宝坻区海滨街道纪检监察工委书记
    如发现拟推荐集体、个人在遵守组织纪律、廉政等方面有重要问题的,请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受理地点:区纪委监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机关302室)
    举报电话:29233639

    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2021年5月21日至5月27日)

    中共天津市宝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