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公室(研究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起草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分析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重大课题调查研究等。
组织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承办有关干部人事工作;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监督检查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在管理权限范围内的纪检监察干部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等。
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等。
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全区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问责方面工作等。
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对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有关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等。
纪检监察室: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区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区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等。
案件审理室(法规室):负责审理区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审查调查和下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党员对区纪委及所在单位党组织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承办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负责提出全区纪检监察制度建设规划、计划和建议;参与起草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咨询答复、解释指导、立规后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等。